明光市认真部署开展松木及产品松材线虫病专项检疫检查活动月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松防指办《关于开展松木及产品松材线虫病专项检疫检查活动月》(松指办[2009]5号)文件精神,严防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播,坚决查处检疫违法违规案件,强化监督检查,日前,明光市松防指办结合该市实际情况,专题下发通知并制定活动月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开展检查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为确保这次“松木及产品松材线虫病专项检疫检查活动月”工作的顺利开展,明光市专门成立了检疫检查活动月工作领导小组。该市林业局长滕秉珍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森林公安、资源林政和森防检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本次活动的重点内容是对该市境内松木电缆盘、光缆盘等松木制品的调入及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情况以及重点预防区松木及产品调运等情况开展专项检疫检查。主要涉及市内通讯、广播电视、电力等部门使用的松木光缆盘、电缆盘等松木制品存放的库房、建设工地等场所及疫木安全利用的定点加工企业。

三是明确时间安排。此次检查活动月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7月10日至26日。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媒体和手段,对检疫检查活动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检疫执法环境。宣传内容以《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皖政办明电 [2009]53号文件为主。同时,以告知书形式通告被检单位或企业开展自查。第二阶段:实施检查阶段。时间7月27日8月5日。参加由滁州市林业局组织的松木电缆盘、光缆盘等松木制品和定点加工企业联合专项检疫检查行动。对检查中发现重大检疫案件要进行媒体曝光,公开通报,下达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第三阶段:总结成果阶段。时间8月6日至10日。对此次检疫检查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及时将总结材料上报。(通讯员:方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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