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林业局查获一起非法收购加工松木案

  11月11日下午,南陵县林业局局长雷石明、副局长赵强带领林业执法大队、森林派出所和何湾林业站执法人员对该县林木市场进行检查,发现何湾镇合村村项某非法收购和加工松木。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查处,现场扣押了松木原木5车计22.92吨,并予以登记储存。    南陵县是松材线虫病疫区,所有松木均应纳入疫木管理。收购和加工松木必须取得疫木定点除治企业资质,方可进行疫木安全利用。未取得疫木定点除治企业资质,擅自在林区非法收购和加工松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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