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贯彻省四部门通知精神 加强松木及其制品检疫工作

4月30日,安徽省六安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向各县区林业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电信局、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通分公司、网通分公司及有关单位下发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提出贯彻安徽省林业厅、交通厅、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松木及其制品检疫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要密切监测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发展动态,特别要加强对疫区外围和供电、通讯线路沿线的松材线虫病监测。森检机构要对调入单位从外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做好详细登记工作,并提出检疫管理意见。对调入本辖区内的松木及其制品开展复检,发现违章调运的必须依法扣留,采取隔离措施,及时就地进行除害处理,无法除害处理的应就地销毁。对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及疫情发生区内的松木及其制品,无论是否经过检疫,严禁调往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各地交通、电力、通信部门要配合林业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对凭证合法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登记造册,详细记载木质名称、数量和使用地点等情况,各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要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沟通,并在林业主管部门森检机构的指导下及时对施工沿线遗弃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清理、销毁,不得随意遗弃在林区。清理、销毁情况要记录在案。

当前各地要抓紧排查清理年初因灾后抢修抢运输电、通讯线路运入灾区的木质电缆盘、包装材料等遗弃松木包装物。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精心部署,做好清理现场技术指导。交通、电力、通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在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抓紧做好清理工作。在检验检疫难以及时完成的情况下,对松木包装物一律集中销毁,不留后患。

通知强调,各级林业、交通、电力、通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工作。防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各级各有关部门一项重要职责。对因工作疏漏,导致疫情传播扩散,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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