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林业资金稽查工作的通知

林金管〔2010〕17号

 

关于开展林业资金稽查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林业局:

为促进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了解和掌握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省林业厅将于11月下旬派遣林业资金稽查工作组,赴你单位开展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稽查范围

(一)2009年度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专项资金;

(二)2009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三)2009年度育林基金。

二、稽查对象

相关林业资金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以及林业基金征收单位。

三、稽查重点

(一)项目前期工作和专项资金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内容(防治预案)是否属实;专项资金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优质林木良种项目是否存在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标准等。

(二)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配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有无截留、挪用资金问题,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国家规定落实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是否及时、准确,会计原始凭证归集是否完整。

(三)管理基础工作: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是否规范,合同签定、采购、验收是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垂钓

(四)林业基金征收管理情况:林业基金是否依法、足额征收;林业基金统一征收票据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林业基金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

请你们抓紧准备好项目批复和资金下达相关文件、优质良种培育推广专项资金申报标准文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等资料;整理好林业基金征收统一凭证和帐簿、会计凭证以及财务报表等材料,积极配合此次稽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稽查单位表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稽查单位表

稽查单位

淮南市

淮南市林业局

凤台县林业局

蚌埠市

蚌埠市林业局

五河县林业局

淮北市

淮北市林业局

濉溪县林业局

亳州市

利辛县林业局

宿州市

宿州市林业局

埇桥区林业局

阜阳市

阜阳市林业局

界首市林业局

六安市

裕安区林业局

霍邱县林业局

滁州市

滁州市林业局

全椒县林业局

天长市林业局

合肥市

肥东县林业局

肥西县林业局

巢湖市

居巢区林业局

无为县林业局

 

 

 

 

 

 

 

 

主题词:林业  资金  稽查  通知

  安徽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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