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可从法国寻求借鉴

      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党委书记李青松近日随团考察法国林业后认为,法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公证制度,中国林改可以借鉴。
      法国森林病虫害防治遵循生态防治的理念,在防治中,最大限度地控制使用化学药剂,以消除其负面效应。法国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从源头抓起,在造林树种的选择上特别慎重,只有那些抗性强的苗木才能获准用于造林。李青松说,目前,法国拥有遍布全国的森林管护监测站,对虫情和疫源疫病进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生病虫害或疫情,由林业部门通知当地政府,再由当地政府发布法令,责令森林权利人或业主出资除治。突发的危险性的病虫害或疫情,由政府统一除治。
      据悉,法国现有森林1500万公顷,森林资源在欧洲排名第四位,仅次于芬兰、瑞典和西班牙。法国的森林1/3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所有,2/3为私人所有。
      在谈到法国的森林公证制度时,李青松说,法国民法典规定,森林为不动产,其权属必须经过公证。森林公证前,要由专门的丈量师和评估师对森林的面积和蓄积量进行丈量和评估,四至分明,定位准确,绘图标注后,还要出具有关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公证部门才进行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森林公证档案存档期限是100年。
      经过研究分析,李青松认为,法国的森林公证制度至少有三个意义。一则,在法律上,通过公证确定了森林权属,并明确了在什么条件下,森林权利人拥有什么样的权利;二则,在经济上,公证后的森林才可以作为资产或资本进行投资、借贷、抵押和买卖;三则,在税收上,国家通过公证掌握地产主体、地产内容和数量,并根据税务法典的规定,给予森林权利人税收方面的优惠。
      李青松说,法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公证制度对于正在进行的中国林权制度改革,如何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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