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印发《蚌埠市2011年草履蚧防治预案》

    为巩固蚌埠市造林成果,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确保2011年不出现大面积草履蚧危害,根据去年草履蚧发生情况,结合近期虫情调查结果,我市制定了《蚌埠市2011年草履蚧防治预案》,并下发各县(区)。     预案要求: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草履蚧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责任、突出防治重点。全面部署、组织、协调、督查本辖区的草履蚧防治工作。要按照跟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状,把防治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具体责任人,抓好抓实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各项防控指标。二、各县(区)森防部门在详细调查草履蚧越冬虫情、全面掌握防治范围的基础上,对草履蚧发生地点地块登记造册,制成详细的调查表,为防治提供准确依据。要继续将2010年春季发生危害的地点地块,以及低虫口分布区域作为监测和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及早发布虫情预报,指导林权单位和林农抓紧防治。2011年1月20前,各地必须完成人工缠胶带防治任务。三、加强防治技术指导、做好宣传和服务。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送科技下乡、发放杨树草履蚧防治措施明白纸、通过在田间地头召开防治技术现场会、重点地段地块设置防治示范点等形式,做好防治技术示范和宣传,让群众掌握科学的防治方法,提高防治成效。四、加大防治资金筹集力度。根据“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对需防治地块,要及时给林权单位和个人下达“防治通知书”,督促林权所有者出资防治。同时,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项防治资金,用于重点地段地块的防治和以奖代补。五、加强督查、兑现奖惩。防治期间各地要重点督查防治任务是否落实、防治进程是否达标、防治质量是否合格,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同时,根据责任状履行情况,各级政府要及时兑现奖惩。对防治不力、不能有效控制草履蚧而造成损失的,应予进行处罚;对完成目标的,应予以奖代补。(通讯员:任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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