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为切实贯彻执行《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金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以金松防[2010]01号文件予以转发并提出了相关落实意见。明确了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和政府及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别强调各相关部门要从源头上控制松材线虫病的入侵。     7月12日县林业局召开局务会议就林业部门如何贯彻《规定》精神进行研究,且于7月16日召开了全县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负责人会议。局长周其国、分管局长赵猛同志进行了强调布置,进一步把责任落到实处。(通讯员 方泰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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