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日前寿县林业局就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发出通知。

一、明确工作思路。按照“日常监测,重点预防”的原则,千方百计做好预防工作,拒松材线虫病于县外,确保全县松林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松材线虫病预防措施。严格按照《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的要求,切实把好监测普查、检疫封锁关。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局:(一)是要严格按《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林业检疫法规的要求,不得违法使用无林业植物检疫证书的电缆盘及其包装物。(二)是要在使用松木质的电缆盘及其包装物时要及时向县林业局森检机构申报复检。(三)是发现有松材线虫的,要在县林业局森检机构的指导下及时清理、销毁松木及其制品,不得随意遗弃在林区。八公山林场:(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报告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疫情普查工作,把疫情监测责任落实到山场、护林员。(二)是要确定专人常年监测疫情,实行枯死松树月报和清理制度。(三)是要做好清理病死树和疑似感病松树工作,积极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有效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各乡镇林业中心站: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涉木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报告县林业局森防站,县森防站要对其登记,对松木实施复检。特别是电力、电信部门使用松木电缆盘和包装材料的有关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松材线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长期预防思想,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各地要把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

通知还指出,防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责任。对因工作疏漏,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通讯员:夏先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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