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实行凭证换证制度 探索新时期调运检疫新路子

      望江县森防检疫站计划结合林业检疫执法年活动,从9月1日开始实行凭证换证制度,切实搞好现场检疫,坚决做好调运检疫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大检疫宣传力度。经多次汇报检疫工作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以《检疫服务宣传函》的形式将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登门向广大企业和经营户宣传解惑,使企业法人和经营户心服口服。       二是实行凭证换证制度。即对有相关许可证的企业实行产地检疫,检验合格后当场发放《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并以此作为开具《植物检疫证书》的资质证来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有效期为一个批次或者3—6个月,企业开证时凭《产地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直接换办《植物检疫证书》。对没有许可证的企业和木材市场的产品实行每车(船)次定点现场检疫,合格后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凭证换办《植物检疫证书》。对外地调入再调出的须凭调出地《植物检疫证书》经复检后换办《植物检疫证书》。       三是实行对所有松木、苗木实行《检疫要求书》,并对每车(船)次现场检验检疫。调出时凭证换办《植物检疫证书》。       四是加大检疫抽查力度。对所有企业实行不定期检疫抽查,以防漏检。       五是实行现场检验高效服务。一般对虫害到现场取样检验后两小时内答复,对病害在当日答复,对无病虫害的当场签发调运合格意见,对不能当日确认必需延长检验的向报检单位(人)说明。       六是实行经办人实名开证。对违法开证的企业和个人实行“黑名单”管理(制订中),并进行没收或行政处罚。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