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决定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25日讯  2月20日,云南省省长秦光荣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决定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
  会议指出,林地是云南省重要的土地资源,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
  会议强调,推进中低产林改造,要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业大发展;坚持多渠道投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方法科学,确保改造符合实际;坚持突出重点,严格改造标准,促进林地质量提高、林分结构优化;坚持合理规划,循序渐进,确保改造规范有序。要按照界定的实施范围,通过采伐更新、树种更替、森林抚育、复壮改造、综合改造、补植补造、封山育林、改善林分结构等方式,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6000万亩中低产林改造任务,其中,到“十二五”末改造2000万亩,到2020年基本完成其余4000万亩改造任务,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云南省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森林资源大省向林业强省转变。
  发展现代林业建设是云南省委、省政府极其重视的一项中心工作。近年来,云南省持续采取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九大高原湖泊综合防治、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云南”建设等重大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9年11月召开的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低产林改造。云南省林业厅迅速组织试点、加强宣传、拟定政策文件、全力推进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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