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发布

 

    中国绿色时报9月29日报道 9月24日,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公开发布。这是我国第一份综合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报告提供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评价体系,给各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定位、目标的确立、相关政策的制订提供了参考依据。
  北林大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承担了国家林业局“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体系与信息系统技术研究”项目,在项目建设中构建了中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ECCI),并在此基础上设计软件,开发数据库及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平台。
  专家构建了包括“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协调程度”4个核心考察领域,22项具体指标的体系框架,以国家公开发布的权威数据为基础,对我国各省(区、市)2005年至2007年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有关负责人称,待国家有关权威数据发布后,将对2008年及以后各年的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向社会公布。
  据称,与以往的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和地方性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不同,本项研究的突出特点在于:一是采用国家公开发布的权威性数据,强调客观性指标;二是对生态和环境进行了区分,突出生态系统活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把指标体系按照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和协调程度4个方面进行划分;三是把协调程度作为量化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生态、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协调,以及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之间的协调。
  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投入力度等因素影响,各个省(区、市)的ECCI得分有一定差别。北京、上海、海南、天津、福建、浙江、四川等省(区、市)排名居全国前列。但专家指出,排名靠前只表明该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在当年领先,不意味着没有缺点,更不意味着已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生态文明建设评价,重点不在于排名,而在于客观衡量我国各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状况和水平,找准问题,确定建设目标和重点领域,为科学决策提供指南。
  某些省(区、市)的ECCI得分与人们对当地环境质量的直接观感并不一致。专家解释说,这是因为生态文明不限于环境质量,而是要克服文明与自然的对立,实现社会发展与生态健康、环境美好、资源节约的统一。因此,各省(区、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应该有全局思维,从提高生态活力、保障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提升和谐程度等方面全面落实,不能顾此失彼。既要反对GDP崇拜,也要警惕就事论事、目光短浅的“唯环境观”,关键在坚持协调发展。
  专家说,ECCI得分采取的是相对评价法。因此各省(区、市)排名上升,既可能是自身努力建设的结果,也可能是其他省(区、市)建设水平相对下降造成的。而ECCI进步率则表示各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实际变动。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言,促进各省(区、市)自身的实际进步,比提升相对排名更为重要。2007年,所有省(区、市)均在协调程度上有进步,且幅度较大,这预示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趋势,也说明尽管受到自然条件和社会发展基础的影响,只要当地政府和人民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科学决策,是能够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
  鉴于我国各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复杂性,课题组把各省(区、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划分为9个类型,分别是社会发达型、均衡发展型、生态优势型、社会短板型、相对均衡型、环境短板型、低度均衡型、环境优势型、相对薄弱型。属于不同类型的省(区、市)都各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也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不能盲目乐观,也不能妄自菲薄。各省(区、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要立足于自己的相对优势,突出自身特色,扬长补短,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课题组称,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虽然在某些方面(比如人均预期寿命、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达到了国际较高水平,但整体水平较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在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服务业产值占GDP比例、城镇化比例、城市垃圾无害化率、森林覆盖率、农药施用强度等方面,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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