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对重点涉木企业全部纳入三个制度管理

    调运检疫是传播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关键途径,抓好调运检疫,必须从木材经营加工运输企业本身抓起,使这些单位或个人对检疫意义有高度认识,自觉遵守检疫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和配合检疫。为此,裕安区实行三个制度管理,从源头抓起。     1、检疫登记制度。为便于检疫监管,掌握整体检疫情况,该区全面实行检疫登记制度,凡涉木企业和个人都要申领检疫登记证,纳入统一管理。目前林检部门已发放206张检疫登记证书,发放率达99%以上。     2、检疫联络员制度。全区重点涉木经营加工木材企业36户(单位),目前已全部按要求申报明确了一名年轻、有文化、政策觉悟性高的检疫联络员,协助开展联络、经办、汇报、报检等有关检疫事项,极大地方便了检疫工作,提高了检疫效率。     3、台帐管理制度。对涉木企业和个人申报检疫的进出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逐项登记,实行台帐式管理。林检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对未按要求办的责令整改或停检整顿,有效制约了涉木企业和个人,为监督检查检疫责任制提供了必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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