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5亿资金启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13日讯 为提高我国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经过多年探索实践,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并启动了11个省区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抚育试点工作。根据森林抚育的最佳时机,财政部紧急拨付试点补贴资金5亿元,首批下达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500万亩,其中内蒙古、吉林等天保工程省区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480万亩,辽宁、福建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省区20万亩。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对试点森林抚育工作进行补贴。这是我国继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后,国家公共财政支持生态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企盼已久的森林经营补贴机制的正式建立。
  据了解,此项补贴资金用于中幼林抚育有关费用支出,包括间伐、修枝、除草、割灌、采伐剩余物清理运输、简易作业道路修建等生产作业的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直接费用,以及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成效监测等间接费用。
  此次试点工作按照相对集中、促进就业、支持改革、自愿和公开的原则进行,试点范围以天保工程重点省区、集体林改典型省区为重点,在管理基础好、林农意愿强、抚育任务重的省区首批开展。试点抚育对象主要为天保工程区内的国有林(包括公益林、商品林),集体和林农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人工林,可适当扩大到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人工林。试点省区对试点工作负总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
  据介绍,我国现有中幼林面积15.7亿亩,占林分总面积的67%。由于长期缺乏抚育经营管理,我国森林生长不良,质量低下。我国每公顷平均蓄积量仅为85.88立方米,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8%,投入产出低,固碳能力不强,病虫害频发,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碳汇等各项森林功能的发挥,成为与世界林业最主要差距之一。加强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是提高我国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增强森林碳汇功能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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