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集中督查林业信访案件

    中国绿色时报5月7日报道  5月5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林业信访案件集中查处督办调研动员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国家信访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要求把解决林业信访问题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关注民生,加强林业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措施,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统筹协调好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的关系,坚持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地解决在基层。
  为加大森林资源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涉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林农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林业科学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国家林业局近期联合国家信访局开展了林业信访案件集中查处活动。目前,活动正有序开展,已有部分省区向国家林业局上报了案件查处情况。按照活动安排,国家林业局近期将派出由森林资源管理司(监督办)等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3个工作组,赴有关省区就乱砍滥伐、林权纠纷、退耕还林等方面的案件查处情况开展督办调研。
  张建龙在动员会上说,当前林业改革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新形势、新局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处在全面推开、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政策体系正在形成,支持林业发展的合力正在壮大。高度关注并及时解决林业信访案件,直接关系到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林业改革的成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根基。要把此次信访案件督办调研作为了解林业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和完善林业科学发展政策机制的重要契机,放到林业建设大局的高度来抓。
  张建龙对做好林业信访案件督办调研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形成督办调研合力。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熟悉地方情况、与地方联系紧密的作用,与基层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力求实效。
  二要认真组织督办调研,把案件查处落到实处。要把督办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与督促地方林业部门规范案件查办程序结合,紧紧围绕信访反映的问题深入实地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信访群众的解释、疏导和教育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通过集中查处活动,督促地方政府把林业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解决林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各工作组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了解林业信访问题发生的经济社会背景,剖析信访案件发生的政策制度根源,研究总结其特点、规律和经验,完善林业政策制度,同时也为当前《森林法》修改提供参考,形成林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林业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三要严格组织纪律,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各个督办调研组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六不准”、“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十项纪律”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确保各项要求执行到位。
  国家信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信访工作是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手段。国家林业局历来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并将信访工作作为推动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在制度保障方面和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国家信访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林业工作,进一步加大与国家林业局的合作力度,增进互相了解,共同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2009年,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29.75万起,查处29.38万起,查处率为98.74%,发生总量呈现较大幅度下降趋势,比2008年减少5.62万起,下降了15.89%,但林业信访案件总量有小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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