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检疫费的规定限量是多少?

    根据林业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林护字[1988]492号)规定,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免费限量为:造林苗木及繁殖材料10株(根)。花卉及观赏苗木2株。 林木种子类,大粒种子300克、中粒种子100克、小粒种子50克 。药材1000克。 果品2500克。盆景2盆。竹类及其产品2500克或5株(根、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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