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安全使用农药

    1.合理用药,提高药效。 要做到合理用药,提高防治效果,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症下药:各种农药的性能不同,防治对象出不同。杀虫剂中的胃毒剂对咀嚼式口器害虫有效。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无效。触杀剂对种种口器害虫有效。内吸剂一般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效。杀菌剂中,硫制剂对多种白粉病菌有效,而对霜霉病菌无效;铜制剂对霜霉菌有效,对白粉病菌无效。除草剂中,二甲四氯对双子叶杂草有效,而对多数单子叶杂草无效;草甘膦对多年根蘖杂草有特效(如茅草)。杀鼠剂安妥对褐家鼠的毒效很好,但对黑家鼠的毒效很差。因此,每种药剂都有它的一定特效范围,应针对不同防治对象,选用合适的药剂进行防治,才能得到应有的防治效果。 
     (2)用药量要适当:各种防治对象所使用药剂的浓度和剂量,是根据药效试验结果而确定的。用量过多,既造成浪费,也会增加对周围环境的负作用。当然也不能低于单位面积防治需要的剂量。否则,一方面达不到有效的防治目的,另一方面由于不能杀死害虫,有时反而引起害虫产生抗药性。因此,适当使用剂量,既经济而又能达到有效的防治目的。 
     (3)讲究施药方法,提高喷药质量:因为农药的种类及剂型不同,施药的方法也不同。如粉剂就不能对水喷雾使用,可湿性粉剂则不宜喷粉使用。在喷雾方法中,由于雾化的手段和技术条件不同,生成的雾滴细度会有很大差异。常量喷雾法所产生的雾滴细度在150~1200微米,往往由于药液过多而流失,而且喷洒工效也低。所以单位面积在适宜剂量下,提高喷药浓度,进行细雾滴喷洒,如低量或超低容量喷雾所产生的雾滴细度小于150微米以下,不存在药液流失的问题,又容易做到喷洒均匀周到,提高工效及喷药质量。 
     (4)适时用药:各种病虫害的发生都有一定规律,有它的薄弱环节或对林木危害的关键时期。对于病害要掌握在发生中心区和病原菌侵入寄主之前进行防治;对害虫要掌握幼虫的低龄时期。例好对松毛虫,幼虫在4龄前虫小,抗药力弱,对药剂最敏感,危害还小,因此,及时施药可以获得好的防治效果。同时,也要考虑农药的性能和天敌等因素,应尽量避开天敌出现的高峰期施药,减少农药对天敌的危害。如松毛虫在越冬代防治,即可达致电此目的。 
     此外,还要考虑到用药时环境条件对药效的影响,例如温度的影响。一般药剂在一定温度范围内,温度升高,药效提高。像敌敌畏、乐果等一类有机磷杀虫剂基本属此例。但也有少数药剂,温度升高,药效反而降低。如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等农药,在气温20℃使用比30℃时为好。风的影响也较大,微风(1米/秒以内)进行施放烟雾或超低容量喷雾为宜。风大时,不宜喷药。湿度、降雨、光照、土质等因子,对药效都有影响,使用时要注意。 
      总之,要在掌握病虫害发生规律的基础上,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做到适时用药,把农药用在“刀口”上,以取得最好的防治效果。 
  2.安全用药,防止毒害 。在合理用药过程中还要注意安全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农药对植物的药害:合理用药不但可以防止病、虫、杂草的危害,还能促进行植物的生长发育,提高林果速丰产。如用烟雾剂防治松树落针病,可以促使针叶茂盛。但是如果使用不当,不仅不能发挥药剂的作用,反而会对植物造成不同程度的药害,或者使果实、茶叶等失去固有的风味,甚至不能食用。因此,必须了解植物对药剂的耐药性,分析植物对农药的反应,然后对症下药。 
      农药引起的药害呈现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药害,一般在喷药后几小时至几天内即出现,叶片出现斑点、条纹、变黄、变红紫、变形、卷缩、焦枯、落叶等症状;种子发芽率降低,幼根粗短肥大,缺少根毛等;果实变色、幼果畸形、花瓣焦枯、落花、落果等。急性药害发展的快,如果树苗受害,叶子很快就被烧伤,以致全株枯死。慢性药害,在施药后经过较长时间才会出现,一般表现为光合作用减弱,植株生长缓慢,花芽形成及果实成熟延迟,果实变小,风味及色泽恶化等。 
      产生药害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药剂、植物和环境条件3个方面。例如,药剂的加工质量差,像乳油分层,可湿性粉剂在水中产生大量沉淀,使用时对水稀释是硬水,不适当的农药混合;幼苗耐药性差;喷药时高温,施药方法和用药量不当等等,均容易发生药害。所以在施药时,既要能有效地防治病虫害及杂草,又必须注意以不伤害被保护植物为目的。如果出现了药害,在不严重的情况下,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尚可以挽回损失。常用的措施是喷水淋洗受害苗木,追施速效性肥料等。 
      (2)农药对有益生物的毒害:林间施用农药,除对植物病菌、害虫和寄生植物有直接和间接作用外,对周围的生物群落也发生一定的影响,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对害虫和病菌的天敌、授粉昆虫、有益动物和微生物,产生不良影响。有时会引起某些害虫或病菌的再次猖獗。为了避免化学防治对生物群落,特别是对害虫天敌产生的不良后果,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来解决。一条是选择适当的施药时间、施药量、药剂应用方式和施药方法等来避免对天敌的毒害。例如,在南方防治松毛虫宜于越冬代幼虫进行施药;在北方防治松毛虫则利用幼虫下树越冬或越冬后上树取食的时机,采用在树干上涂毒环的施药方式,均可避免或减少对天敌的杀伤。这是协调生物防治与化学防治予盾的有效方法。另一条是应用具有选择性的药剂,即对害虫有高效而对天敌无害的药剂。如敌百虫对多钟鳞翅目害虫有效,但对捕食性天敌及寄生性天敌比较安全。 
      (3)农药对人、畜的毒害:农药对人、畜都是有毒的,不过药剂种类不同,毒害的程度有很大差别。如果使用不当,会造成人、畜中毒事故,这是一个更为重要的安全问题。通常发生农药中毒的情况有:①在农药生产过程中或运输保管农药过程中发生中毒;②管理不严,误食中毒;③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配药和喷药,没有做好防护工作而引起的中毒;④由于食用刚喷过农药的果品、蔬菜或长期食用被农药残留污染的农林产品及食物而引起的急性或慢性中毒;⑤牲畜中毒多半是因为牲畜误饮受农药污染的水,误食了刚刚喷过药的食料,或以农药作为防治家畜体外寄生虫而造成的。 
       农药进入人、畜体内的途径有3方面:①经口进入消化道,由胃肠吸收而引起急性中毒,多数是误食或食用农药污染的食品和器具所造成,一般病情比较严重。②经皮肤侵入体内,由血液输送和扩散到各组织,引起急性中毒,多数是由直接接触农药,或在喷药时污染衣服和进入眼、鼻、伤口等,而被皮肤或粘膜吸收所造成。③经鼻孔吸入呼吸道,多是农药的气体、烟雾、或极细的雾点和粉粒,由气管或肺部扩散入血液,引起急性中毒。如果是熏蒸剂形成的毒气,中毒速度很快,危险性更大。 
       农药的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急性中毒是一次服用或接触大量药剂后,很快表现出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又分为轻、中、重三级。轻度中毒的症状为:头昏、头痛、无力、恶心、呕吐、腹疼、腹泻、视力模糊、少数患者有瞳孔缩小。中度中毒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还可以出现肌束震颤、瞳孔中度缩小(1?2毫米)等典型症状,另外还会轻度意识障碍、全身紧束感、动作不灵活、发音含糊、胸闷等。重度中毒除以上二型的症状和体征外,患者发病后很快昏迷,瞳孔缩小如针尖状,呼吸极度困难,发绀,肺水肿,肌束震颤更明显,心跳加快,大小便失禁,惊厥或呼吸麻痹。慢性中毒是长期经常接触农药的人员,逐渐表现出中毒症状,如头晕、头痛、食欲减退、恶心、气短、胸闷、乏力、多汗。 
在农药生产、运输、贮存及使用进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既要敢于使用,又要克服麻痹大意,做好农药的运输、保管、配药、施药和施药后的防护和保卫工作,确保人、畜、家禽、鱼类等的安全。同时也需要了解农药中毒症状和急救措施的基本常识(见本书164)页。 
  综上所述,要做到农药的合理和安全使用,必须从药剂、防治对象及环境条件等方面综合考虑,针对不同对象的发生规律,抓住其薄弱环节和有利时机,适时地使用合适的药剂,采用正确的使用方法,才能获得理想的防治效果。总之,要对症下药,适量施药,适时施药。同时,在施药过程中,要考虑避免或减少对害虫和病菌的天敌及有益昆虫等的毒害,还必须十分注意对人、畜的毒害,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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