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更名

    为保护新疆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使法律法规赋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求,近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意将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更名为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其机构规格与编制暂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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