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林业局与淮南市监察局转发《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日前,淮南市林业局与淮南市监察局联合发文,转发《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要求各单位一要切实提高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广泛宣传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各级政府要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二要常年开展松树死树的清理工作,发现一株,清理一株。三要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的执法职能,进一步加强对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单位的检疫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四要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依据《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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