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推进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4月9日至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安徽蚌埠、池州两地考察。在考察中, 温家宝十分关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他深入山头地块与林农亲切交谈,对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4月14日,省委中心组组织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安徽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门听取省林业厅关于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汇报,省委书记王金山就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要求。     王金山在讲话中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温家宝总理始终关注的重大问题,在这次考察中多次强调要把这篇大文章做好。我们要在巩固主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配套改革,搞活林业经营机制,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一要加大组织领导,扩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大政策宣传、典型宣传,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二要巩固主体改革成果,全面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夯实林权管理基础。要系统组织一次“回头看”,补缺补差,完善主体改革存在问题,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林权管理制度,夯实林权管理基础。要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利。     三要突出重点,积极推进配套改革,进一步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要紧紧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引进市场机制,完善林业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快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完善林业体制机制,重点在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林业行政服务能力建设、林木采伐改革、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为建设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要转变职能,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林改工作成效。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各级林业部门要转变职能,着力强化面向农民的科技服务,重点加强造林营林、林业“三防”、种苗培育、林产品加工等科技服务,加快发展林业产业经济,全面提升林业质量效益,促进林业增效和林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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