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发展道路的理性演进

 

中国绿色时报9月22日特别报道  60年世事沧桑,新中国林业在发展战略和发展道路上经历了从传统林业到现代林业的曲折演进,随着共和国的日新月异取得了长足进步。如果,把新中国60年的发展比作一幅五彩斑斓的历史画卷,那么60年来林业的发展就是这幅画卷上浓重的墨绿色,稳重内敛不可或缺;如果把新中国60年的辉煌比作一首撼人心魄的乐章,那么林业就是这乐章中一组欢快的音符,铿锵有力耐人寻味。

以木材生产为中心

——林业生产擎起新中国建设大厦

新中国成立伊始,各项事业百废待兴,共和国的开创者们就为我国林业发展制订了专门的发展方略——保护森林,并有计划地发展林业。这一方略被写入到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与之对应,中央人民政府下设了林垦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

1950年2月,新中国成立刚刚4个月,第一次全国林业业务会议就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确定了“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和合理利用”的林业建设总方针。这对当时加强林业工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作为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林业建设总方针,“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和合理利用”对以后各个时期林业建设事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虽然确定了“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和合理利用”的林业工作总方针,但刚刚从战乱中走来的新中国,百废待举,木材是重建必不可少的原材料。于是,千万大军开进了大小兴安岭,开进了全国的深山老林。这一时期,林业工人以多砍树木、多出木材为骄傲,每一根采伐的木材都被用在新中国初建的大潮中。大面积的森林采伐,带来了森林资源的极大消耗,客观上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但回顾这段历史,这是在当时条件下的必然也是唯一的选择。

及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大跃进”、“大炼钢铁”时期,特别是后来“十年动乱”期间,林业建设也像其他众多社会行业一样,经历了大破坏、大挫折,进入一段滞涨、倒退时期。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受客观条件的影响以及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林业建设在实践中基本上实行的是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但是,共和国的领导者们仍然对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要发展林业,林业是个很了不起的事业。” “林业将变成根本问题之一。”这是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对林业建设重要性作出的论断。周恩来也多次对共和国的林业建设作出指示。他说,林业建设要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可以说,此时,林业建设虽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但生态问题已经开始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以生态建设为主

——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

如果说,新中国成立后,头30年的林业发展,人们将更多的目光投注在木材生产上。那么,30年后,共和国的决策者们则开始将视线逐渐转移到加强生态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上来。

“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成为所有务林人的梦想。

1978年12月18日,对每一个中国人而言,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这一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隆重召开,会议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林业建设迎来了春天。

为保护森林,制止乱砍滥伐,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大先后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并相继制订并出台了有关实施细则或条例,初步建成了我国林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森林法》明确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1979年,党中央、国务院还决定撤销农林部,成立林业部,全国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经历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动荡,到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森林资源已经遭受极大破坏,各种自然灾害频仍。1981年,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倡议下,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第二年,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一场在世界上规模空前、涉及人口最多的植树造林运动就此拉开了序幕。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坚持二十年,坚持一百年,坚持一千年,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邓小平当年在北京十三陵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时说的话言犹在耳,如今千千万万株树木染绿了片片荒山。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115.2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38.5亿株。

长城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象征中华民族的一个符号,跨越千年不倒。为改善我国北方的生态状况,197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建设我们的又一道“长城”——三北防护林工程。工程规划东西长约4480公里,南北宽560公里~1460公里,总建设面积39亿亩,撑起了祖国的“半壁江山”。三北防护林工程开创了我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先河,被誉为“世界生态工程之最”。

然而,被破坏的生态不是一朝一夕能修复的,它的巨大破坏力随时都有可能爆发。1998年,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再一次把生态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洪水过后,人们开始将焦点对准被破坏的支离破碎的大江大河上游的生态环境上来。党中央、国务院首次提出了“生态优先”的林业发展理念,并以世所罕见的大手笔,投入数千亿元,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就像万顷林海的一盏盏明灯,带来了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又一次高峰。

这一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建设和生态安全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在谈到林业建设时指出,植树造林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1997年他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我国生态建设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颁布。决定指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要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

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引

——为中华民族繁荣兴盛增添新荣光

从以木材生产为中心到以生态保护为主,我国的林业发展战略与时俱进,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紧密相连。进入新世纪后,虽然只有短短9年时间,我国的林业发展、生态建设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

2007年10月15日,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举行。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首次将生态文明的建设理念写入党代会政治报告,并将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从国家战略的高度予以充分肯定。报告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把我国建设成为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

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提出,生态环境良好国家建设目标的确立,使得林业建设在整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在承担起加强生态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任的同时,我国的林业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老百姓生活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过程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突出的就是目前正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6月8日,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这场关乎亿万农民增收致富的改革给予高度关注和足够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各地通过改革普遍取得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效果,受到了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林农的积极拥护。

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提出,赋予了林业建设更加重大的历史使命。林业建设也逐渐改变了人们传统印象中“躲在深山无人识”的形象,从远山走来,走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贴近了老百姓的需求。身边增绿,作为当前全国林业系统力推的一项工作,意味着60年来林业发展战略思维的一大转变,是以人为本思想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直接体现。在全国积极开展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森林校园建设等活动,也从侧面印证了身边增绿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加速了生态文明理念在群众中的传播。

在当今社会,如果让你寻找国际谈判桌上的热点话题,气候变化绝对榜上有名。应对气候变化,林业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7年,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提议,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共同促进亚太地区森林恢复和增长,增加碳汇,减缓气候变化。这一提议赢得了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可以说,在直接节能减排之外,植树造林,发展碳汇林业作为缓解气候变暖的另一重要途径,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

今年6月22日,在全国人民喜迎新中国60华诞之际,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会议在原有的林业“三定位”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这一全新定位,将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赋予了林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中新的更加突出的历史使命,为现代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

从以木材生产为中心到以生态保护为重点,高度重视国家生态安全,再到生态文明建设,60年来我国林业建设栉风沐雨,伴随着共和国一起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展望未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必将指引我国林业建设不断创造辉煌,为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奉献出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兴盛增添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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