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召开惩治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关于人民检察院与林业主管部门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协作的意见》,深化预防涉林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推进我省林业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8月6日下午,省林业厅与省检察院在省林业厅联合召开了惩治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韩柏泉同志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铁流同志到会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林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盛林,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汤坚,省检察院和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韩柏泉同志介绍了当前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形势,以及我省林业改革和发展基本情况,深刻地阐述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预防涉林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对于促进林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他强调指出,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涉林渎职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保障林业建设资金安全的的需要,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是保护绿化成果的需要,是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铁流同志就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积极推进“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三是要高度重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好惩治和预防涉林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

林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盛林同志通报了省林业厅开展预防涉林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他说,近年来,省林业厅党组在着力抓好林业改革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构建林业系统惩治体系,切实加强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主要措施为“五个加强”,分别是:加强廉政思想和依法行政教育,筑牢预防涉林职务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林业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抓好源头预防工作;加强机关和行业效能作风建设,狠抓队伍管理教育;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体系。

张盛林同志介绍了我厅积极配合检查机关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认真学习,部署落实;二是严格管理,依法审批;三是主动排查,认真整改;四是加强监督、依法移交;五是健全机制,源头预防。

张盛林同志代表厅党组就如何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加强领导;二是加强信息沟通;三是加强工作协作;四是完善预防犯罪机制,共同做好惩治和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工作;五是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积极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向市、县两级延伸,把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汤坚同志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和我省检察院、林业厅有关文件。

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陈晓燕同志主持了会议,副局长曹德祥、吴友长同志分别通报了省检查机关立案查处林业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情况和当前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专项工作情况,并就如何预防林业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提出五点对策建议: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解决林业人员渎职犯罪的思想根源。二是加强对基层林业人员的监督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加大打击涉林刑事犯罪和渎职犯罪的力度。四是加大从源头整治的力度。五是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建职务犯罪防控体系。

会议研究决定,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为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作为双方的联系机构,各确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筹办联席会议事务。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省检察院和省林业厅轮流主持。遇有需要及时研究和协调的重要事项,经一方提议商另一方同意,可随时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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