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部署春季苗木产地检疫工作

     为切实抓好春季苗木检疫工作,有效控制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辽宁省林检局对2010年春季造林种苗检疫和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制,将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切实把春季造林苗木的检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把检疫工作贯穿新植林全过程管理,确保造林绿化苗木无疫情;二是加大种苗检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结合科技下乡、植树造林季节等活动,广泛开展《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全社会对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造林单位和造林大户自觉使用检疫合格的健康壮苗造林;三是坚持“四检”制度,严禁带病虫苗木出圃。各级森检机构要组织检疫人员按照检疫程序,深入到辖区内育苗单位、田间地头做好产地检疫,抓好苗木检疫源头管理,严禁带病虫苗木出圃;四是严格调入苗木的复检工作。在造林期间森防技术人员要深入种苗市场、苗圃地、绿化工程工地等开展检疫执法检查,加强造林种苗、繁殖材料等的检疫检查,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五是加强跟踪检疫,严防危险性病虫害传播蔓延。要求对新植林地跟踪检疫抽查面积不得少于当年造林面积的30%,并将调查结果填入《新植林有害生物跟踪检疫情况表》。(屈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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