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森林医院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市森防站(林检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关于开展网络森林医院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及我局《关于推进安徽省网络森林医院建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积极开展网络森林医院专家队伍建设、网络森林医院应用培训以及网络森林医院宣传推广和地方网络森林医院筹建等工作,为保证我省网络森林医院建设的进度和质量,配合国家森防总站对网络森林医院建设工作的检查,我局决定对此项工作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森林医院管理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情况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各级机构注册及信息填写情况。包括机构的地址、邮编、电话及管理人员等。
    2、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检查县以上机构所聘专家数量、专家岗位和专家信息填报情况。
   (二)检查方法。
   1、机构信息。采用网上在线检查的方法进行,重点检查县级机构的信息。由检查者以被检查地用户的身份登陆网院,在大厅公告栏中查看是否有被检查县级森防机构信息出现(或通过公众报告栏目,检查机构的设置,包括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2、专家队伍。采用网上在线检查的方法进行,由检查者在"专家诊治"栏目的"专家信息"中查看各级机构所聘专家详细信息,检查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专家照片和联系方式。
    二、专家坐诊情况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专家坐诊时间、接诊时间检查。
   2、专家回答问题数量、质量检查。
   3、专家的在岗情况检查。
   (二)检查方法。
   1、专家坐诊时间、接诊时间采用网上在线检查的方法进行,由检查者登陆"国家网络森林医院服务管理系统"的"视频评估"栏目,统计数据。
    2、专家回答问题数量、质量采用网上在线检查的方法进行。由检查者登陆"国家网络森林医院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提问管理"、"解答管理"栏目查看提问和解答情况,统计有关数据。
    3、专家的在岗情况,通过在线提问,根据回答时间和质量做出评价。检查者以地方用户身份在"专家诊治"栏目的"我要提问"中发出检查信息,根据被查地县级专家的回答情况,检查其手机与网院系统的连接情况和对网院工作的掌握程度。
    三、网络森林医院宣传培训和推广情况检查。
     (一)检查内容。
    网院宣传情况,推广应用示范点的数量、分布、终端配套设备,用户对网院的了解、应用和熟练程度等。
    (二)检查方法。
    采用自查和实地抽查方法进行。
    请各市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网络森林医院建设和服务,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自查,使网院尽早发挥服务林农、服务社会、服务现代林业发展的设计功能。我局对网院建设工作检查结果适时通报,并纳入本年度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绩效考核。各市于10月31日前将自查结果及前一阶段网院建设工作总结报我局(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省林检局信箱:ssfzz@163.net)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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