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8日讯 湖南省自2003年9月至今,已有6市13个县19个乡镇相继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对湖南全省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基于松材线虫病发生的严峻形势,为严防松材线虫病随带疫病松木光缆、电缆盘、包装材料等人为传入,杜绝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进一步加大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力度,近期,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内部明电形式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9〕4号)。

  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一是要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政府主要领导承担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贯彻执行省有关通知精神,确保松材线虫病监测率、检疫(复检)准确率达到100%;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把好检疫关,严防疫病扩散蔓延。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林业、财政、交通、铁路、民航、电信、电力、建设、工商、检疫检验、经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形成合力,解决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情区调入和调出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从外省(区、市)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入单位或个人要主动向林业部门报告,特别是电力、电信、铁路等部门从外省调入的松木光缆、电缆盘、松木包装材料等,在施工前要向当地林业部门通报,并妥善保管,由林业部门复检。从国外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由出入境检疫检验机关进行复检。各木材检查站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对途径湖南省调运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要采取有效的检疫监管措施,防止疫情传入;三是要严格监测、及时发现、控制和扑灭疫情。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普查工作,对发现的枯死松树做到早发现、早检测,一旦确诊为松材线虫病疫情,要早报告、早封锁、早除治。在除治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好责任制,严格按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除害处理,加强对疫木采伐、运输、加工利用的检疫监管,严格控制疫木及其制品调出疫情发生区,防止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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